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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1.业务概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1)主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附报资料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3)特定资料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先办理差额征税扣除项目备案,再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收抵减情况表);
c.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明细) (外贸企业专用)
d.《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e.《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其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f. 《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缴款凭证清单》;
g.《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一般纳税人适用)》
h.《货物和劳务税收优惠政策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适用)》;
i.《本期应纳税额减征清单》;
j. 《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支机构传递单》
k. 《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模拟营业税税额测算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l. 《汇总申报税款划分明细表》(汇总申报的商业企业总机构填报)。
m.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定纳税人(如成品油零售企业、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电力企业、农产品核定抵扣企业等)填报的特定申报资料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1.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一般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流程纳税人申报→办税服务厅申报岗受理申报(对于比对异常的,按照一窗式操作规定办理)注: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按规定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抄报税、网上认证,申报成功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将纸制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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