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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湘潭日报:我市工商部门将3000家企业列入“僵尸企业”清理范围

湘潭日报6月15日

 

(记者 陈姿雯 通讯员 刘洋)近日,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我市是否已经启动了该项工作?进展如何?6月13日,我们从湘潭市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已于5月启动了对全市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情况的摸底。经过梳理、摸底,湘潭约有3000余户企业被列入清理范围。

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全市需要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达22000户,经过摸底,有3000余户企业处于长期停业、歇业或负责人联系不上的状态。“这些企业中,只有极少数主动向工商部门申请了注销营业执照。”该负责人说,大部分长期停业、歇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目前正是2015年度企业年报的关键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对于逾期不报送公示、弄虚作假不如实报送公示的、住所地无法联系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依法把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俗称的企业“黑名单”),届时,多部门将联合对其实施重点监管、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银行贷款、评先评优、资格认定、政策扶持等方面将被限制或禁入。

这次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这意味着,我市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僵尸”企业3000余户都将被列入清理范围。

工商部门与地税、国税部门信息交换并进行初步排查后,将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清理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从清理范围中剔除;对连续6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企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最大限度的确保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数据真实性。

本周内,工商部门将与地税、国税部门交换摸底信息。7月前,三部门将联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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